审核委员会
我们遵守上市规则第3.21条及企业管治守则的规定,已成立审核委员会及制订其书面职权范围。审核委员会由一名非执行董事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,包括李劲先生、张琨维先生及姚珏女士。李劲先生担任审核委员会主席而姚珏女士为持有上市规则第3.10(2)及3.21条所规定适当专业资格的成员。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(但不限于)提供对本集团财务报告流程、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有效程度的独立意见以辅助董事会、监督审计程序及履行董事会指派的其他职务及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