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遵守上市规则第3.27A条及企业管治守则的规定,已成立提名委员会及制订其书面职权范围。提名委员会由一名执行董事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,包括李女士、杜中兵先生及李劲先生。李女士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。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(但不限于)评估董事会的架构、人数及组成,评审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,以及就委任董事的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提供建议。